第十八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1)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的助学贷款。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2)学校资助
校级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
校级二等奖学金:800元/年
校级三等奖学金:500元/年
勤工助学: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并发放报酬300元-450元/月。
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无法交清学费的同学,可先入校报到,学费可予以缓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