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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陕西高考政策新变化

分类: > 招生政策 作者: 点击:11711 发布:2018-05-29 16:20:51

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考
将于6月7日至8日举行

5月18日
省招办对2018年陕西高考政策
进行了权威解读
指出了今年的六个新变化
快跟小布一起来看

01
变化1:高考加分、照顾项目继续缩减
自2015年以来,我省取消了所有地方性高考加分、照顾项目,所有加分、照顾均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今年教育部高考加分、照顾政策调整,我省执行的高考加分、照顾政策又有缩减:
取消5项录取照顾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
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02
变化2:艺术类专业录取首次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今年我省高考艺术类本科录取将分A、B、C三段,艺术类专科将分A、B两段。其中艺术类本科B段和专科A段首次实行平行志愿。
Part
1
艺术类本科B段为省内院校(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除外)的美术类本科专业,以及省外院校申请参加本段录取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必须与我省规定的省内院校录取规则一致)。
Part
2
艺术类专科A段为省内院校的美术类专科专业,以及省外院校申请参加本段录取的美术类专科专业(录取规则必须与我省规定的省内院校录取规则一致)。

03
变化3:填报志愿时间调整

今年我省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时间提前1天。
即:二本及以上批次和职业教育(“三校生”)单独招生志愿填报时间,由往年的6月25日至28日调整为6月24日12点至27日18点。
04
变化4:部分特殊类型招生的志愿填报位置调整
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分A、B两段填报在院校所在普通批次之前的专门栏目。其中:
A段为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仅供符合条件并已公示的考生填报;
B段为高校专项计划,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仅供我省65个国家及省级贫困县通过资格审核和相关高校考核合格且公示的考生填报。
05
变化5:征集志愿不作分数位次要求

今年我省实行平行志愿模式录取的批次在征集志愿时不再统一作分数、位次的限定。但如招生院校对填报本校征集志愿的考生有成绩(或位次)要求,将按学校要求执行。
06
变化6:单设本科批次默认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

考虑到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特殊性,为确保计划顺利完成,今年规定单设本科批次在征集志愿时,不设专业调剂表态栏,默认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经征集志愿仍然未完成的计划适当降分征集志愿录取。

省招办重申:

考生必须对本人填报的志愿负责
今年我省实施办法重申:填报志愿(征集志愿)之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拟报考院校招生章程和网上填报志愿的说明及相关要求,根据高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确保志愿信息准确、有效。志愿确认后不可更改。逾期不予补报。考生未填报志愿或将志愿填报在规定栏目以外而影响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志愿确认提交后乃至录取期间向省招办提出放弃志愿参加下个批次录取不会被受理!

省招办强调:

特殊类型招生中的违规行为将
从严查处
今年,高考过程中,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出现的各种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根据教育部规定,我省组织的省级统考和高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及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等类型的招生考试均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这些类型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高校、中学及有关工作人员要从严进行查处。其中,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应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来源:陕西省招生考试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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